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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過后,污染物富集形成污泥。污泥如果沒有得到有效處理,相當于花費巨量資金分離出的污染物又回到了環境中,等于白處理了。
據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是污水處理的產物,主要來源于初次沉淀池、二次沉淀池等工藝環節。截至2014年3月底,全國設市城市、縣累計建成污水處理廠3622座。專家預測,到2015年,全國全年城鎮污水處理廠濕污泥(含水率80%)產生量將達到3359萬噸。
污泥中既含有氮、磷、鉀,又含有重金屬、寄生蟲卵、病菌,不僅殃及地下水、江河水、農田的環境安全,還會直接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
近年來,一些地方陸續發生的污泥亂倒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讓人堪憂。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間,6500噸含有重金屬和大量污染物的污泥被倒進北京地下水水源保護區的門頭溝區永定鎮上岸村大沙坑;今年1月至2月,30多噸電鍍污泥被人從安徽運到浙江臨安傾倒……
如果以上只是個案,那么剩下的大量“有害”污泥是怎么處理的?《中國水業市場研究報告(2013)》稱,目前,全國近80%的污泥沒有得到穩定化、無害化處理,絕大部分污泥送至城市垃圾處理廠簡單填埋。
有關專家在分析大量污泥難以有效處理時稱,主要由于頂層設計缺失、相關政策不完善、資金不足和技術瓶頸等原因。
首先,由于長期的認識不足以及忽視,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置問題被長期擱置,污泥處置的發展相當滯后。意識不到,就更別提頂層設計了。
其次,我國未建立起污泥處理處置的政策體系。比如,污泥如何處置去向何方就沒有明確。目前我國農業部、住建部、環保部等部門就各自有一套對于污泥處置的標準,還有待統一。
再次,政府對污泥處理的投入嚴重不足。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新建污泥處理處置投資347億元,相較“十一五”投資323億元只增長了6.9%。從地方來看,很多地方不愿意在污水之外花第二筆錢治理污泥,因為處理污水外界能看得見,有政績,處理污泥“費錢費力不討好”。
最后,我國污泥處理技術“百花齊放”,卻沒有形成主流、成熟的處理技術,也沒有某種技術能完全達到處置標準的要求。
可見,污泥處理形勢嚴峻,刻不容緩。業內人士建議,應著重加強頂層設計,政府牽頭,發改委等負責制定規劃組織建設,財政部門負責財政撥款補貼,水務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日常管理,環保部門進行過程監管。另外,政府在監管方面的責任也應該強化,讓那些非法傾倒污泥污染環境的行為付出代價。也有專家建言,政府應更多地承擔處理處置責任,建立污泥處理價格聯動機制,激發市場活力,多方聯動破解“毒泥圍城”困局。
破解“毒泥圍城”雖然形勢嚴峻,但對相關企業來說卻有足夠的動力。規劃指出,至2015年末,全國規劃建設城鎮污泥處理處置規模518萬噸/年。而據2012年統計數據,至2012年底該目標僅完成26.9%。粗略估計,未來幾年污泥處理處置市場將提供約570億元的市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