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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發電投資熱潮洶涌,工業污泥發電尾隨其后悄然啟動,成了一些投資者眼中的好生意。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近日在調查采訪中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曾經長期被就地掩埋的工業污泥,被一些環保企業收集起來,通過一套流程處理后變廢為寶,用來發電。
企業熱情高漲,但是業內的分析人士對污泥發電的前景卻并不看好。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五位專家認為,若僅從環境和節能降耗兩個因素考慮,污泥的堆肥處理方式遠優于焚燒發電,用污泥發電需要“因泥制宜”,需要警惕企業借污泥發電之名行燃煤發電之實。污泥里的商機
污泥發電的原料并非生活中隨處可見的泥巴,指的是含有一定熱值的,比如造紙企業、洗煤廠、皮革企業等工業污水排放后沉淀產生的污泥。
最近幾年來,青島、浙江、江蘇等地的污水處理廠、造紙企業先后投建一批污泥干化焚燒設施,以解決與污水相伴而生的污泥問題。
“我們用于焚燒發電的污泥主要是造紙企業排放的污水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造紙污泥,熱值較普通污泥高。”浙江富春江環保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部的張先生向記者介紹。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著產業園區吃污泥。浙江富春江環保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最大的環保公用型垃圾、污泥發電及熱電聯產循環經濟型的高新技術企業。該公司的污泥發電項目自去年年底開始運營,日處理污泥2035噸,并向周邊企業供熱。
“污泥焚燒發電在國內處于起步階段,還不成熟。”鴻商通(北京)技術中心董事長趙喜純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國內目前投建的污泥焚燒發電項目多以社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還沒有完全顯現出來。
趙喜純分析說,3噸污泥的熱值相當于1噸煤,因此污泥具有一定的資源性價值。但由于國內的干化技術問題導致污泥處理后含水率一般在70%-80%左右,干化處理的過程中加大了成本投入,從而削減了經濟效益。
“目前,國內涉足污泥發電的企業不是很多,富春環保上市后積極發展污泥焚燒資源綜合利用工程項目。”富春環保公司的工作人員孫小姐說。
雖然現今污泥處理問題并未像垃圾發電那樣引發爭議,但不可否認隨著城市污水處理率的提高,污泥量也在大幅度增加。污泥處理壓力越來越大,土地資源日趨緊張,污泥處理產業的蛋糕不斷被做大。
據《中國污泥處理處置市場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2月,我國每天產生濕污泥近10萬噸。“因泥制宜”
并非任何污泥都可以通過干化焚燒處理轉化成電能。
新華都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生物質能專委會秘書長肖明松、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不約而同地指出,焚燒發電對污泥的熱值、成分有一定的要求。“不同成分的污泥,燃燒產生的熱值大小將直接影響能耗和發電量。”
與其他發電方式不同,使用污泥發電需要摻雜煤炭助燃。
高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執行總經理柳自立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含水率高達80%左右的經脫水的污泥焚燒過程中仍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助燃,而堆肥明顯要低得多,更符合節能降耗的原則,且堆肥后的產物還作為資源再利用。
“除此之外,如選用工藝得當,污泥在堆肥過程中可將惡臭、致病菌等常見問題加以控制,對環境沒有明顯影響,而簡單焚燒極易產生二次污染。再次,堆肥的投資、運營成本低于焚燒發電。”
馬軍對此表示贊同,他強調:與日俱增的污泥不得不處理,但處理方式要因地制宜、擇優而用,在焚燒中必須避免二次污染。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試行)》中,明確地提出了我國污泥處理處置應符合“安全環保、循環利用、節能降耗、因地制宜、穩妥可靠”的原則。
柳自立更傾向于更符合環境保護、節能降耗要求的污泥堆肥。但他同時認為,對于含有重金屬較多的污泥,則通過焚燒發電的方式處理更環保。因此要根據當地的污泥處理能力和污泥的成分來選擇合理的處理方式。產業化之爭
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投建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而同樣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的的污泥焚燒發電項目,相比之下熱度不高。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大部分涉足污泥焚燒發電的企業位于造紙工業園區、煤礦或者石油產地。
富春環保的張先生坦言,公司位于造紙工業園區的地理位置優勢和熱電聯產的運營模式給污泥焚燒發電項目提供了很大的助力。“如在政府補貼有限的前提下只發電的話,企業也能保持盈利。但我們的原料熱值比一般高,發電的同時供熱,利潤空間會更大,而且作為環保上市公司,在煙塵尾氣的處理上較成熟,不存在二次污染問題。”
“污泥焚燒發電的政策性補貼不同于垃圾焚燒發電,尚未明確規范化,且存在地區差異。”張先生說,“不同地區由于污泥成份的不同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并不具備可比性,目前污泥發電很難像垃圾發電那樣建立全國范圍內的規范化統一標準。”
與富春環保公司一樣,具有發展污泥發電產業先天優勢的企業并不多。
林伯強甚至認為 “污泥焚燒發電只能是個案,不能稱之為產業,污泥處理方式不具備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的可能性。”
在林伯強看來,之所以有小部分企業涉足污泥發電,一方面原因是迫于環保的壓力;另一方面原因是“打擦邊球”,借污泥焚燒處理的循環經濟之名行燃煤發電之實,以套取政策補貼。
事實上,關于污泥焚燒發電項目的政策補貼、上網電價等并無明確標準,專家分析認為,應該按照垃圾發電的上網電價計算,而補貼則由當地政府根據當地污泥焚燒發電的效益來和企業溝通確定。
“污泥焚燒發電這只是一種過渡的方式,而不應該作為一種永久性的污泥處理方式。”柳自立分析說,如果是垃圾焚燒發電廠‘吃不飽’,利用閑置的設備焚燒污泥發電或是在污泥無去處的情況下焚燒發電,作為一種污泥處理方式的過渡是可以暫時解決一些問題的,但不可持續。延伸閱讀
歐洲早期對污泥的處理方式主要是填埋和土地利用。但隨著污泥處理壓力的加大和土地資源的緊缺,逐漸開始建設污泥干化焚燒實施,但由于污泥干化焚燒投資和運行費用較高,同時污泥中有害成分又逐步減少,使污泥土地利用重新受到重視,成為污泥處置的主要方式和鼓勵方向,污泥的土地利用比例越來越高。德國、英國和法國每年產生的污泥(干重)作為農用方向土地利用的比例分別已達到40%、60%和60%。
美國污泥(干重)中約60%經厭氧消化或好氧發酵處理成生物固體,用做農田肥料。另外,有17%填埋,20%焚燒,3%用于礦山恢復的覆蓋。
日本由于土地限制,污泥處理處置的主要技術路線是焚燒后建材利用為主,農用與填埋為輔。近年來,日本開始調整原有的技術路線,更加注重污泥的生物質利用,逐步減少焚燒的比例。原文:http://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2-07/02/c_1233565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