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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處理處置蓬勃初興,未來仍需很長的路要走。2008年,江蘇省住建廳提請省政府辦公廳就專門轉發的加強污泥管理的通知發表意見,成為全國范圍首家地方政府專門關注污泥處理處置市場事件。“2011上海(第三屆)水業熱點論壇”專門邀請到了江蘇省住建廳何伶俊,并由中國水網就污泥處理處置的責任歸屬話題對其進行了專訪。
71號令明確污泥處理處置的政府責任
何伶俊介紹,這么多年在行政層面做的工作,頗有“摸著石頭過河”的意味。早在2008年的時候,江蘇省住建廳提請省政府辦公廳就專門轉發的加強污泥管理的通知發表意見,在當時是全國是第一家。江蘇省住建廳在架構體系的建立之外提出了江蘇省對污泥處置的一些目標,包括實行全過程監管。 “那個是我們當時在那個階段上做的一些思考,然后把它凝練為政府的意志,比較初步。”經過幾年的思考和積累,在今年的5月份,江蘇省政府發出了71號令——《江蘇省污水集中設施的監管辦法》。71號令里第16條特別提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與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相配套的區域性的污泥處置設施。條款規定了政府應該做好規劃應該要考慮區域統籌,而不是任由各個水廠自己行事。“對污水處理運營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綜合利用”這一條就是明確了政府的職責。
每個責任主體如何履責是關鍵
對于污泥處理處置的責任歸屬,何處長認為,江蘇省政府的71號令,對污水處理各環節有相對清晰的規定,也對污泥處理處置責任處理進行了界定。如條例里面寫到,縣以上的建設部門負責是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城鎮污水廠的污泥是建設部門來建設管理,環保部門是負責工業廢水集中設施的處置等。雖然如此,何伶俊認為 “討論污泥的責任的這個責任絕不是單一的責任主體,它的責任主體是多元化的。關鍵是每一個責任主體都必須要很好定位,定位好以后,必須很好的去履責。若是企業因政策不全不得已犯的錯誤,政府有責任企業也有責任,包括整個環節都有責任,所以我覺得責任的界定應該是比較清晰的,更多的可能是履責的問題,在這個位置上怎么把責任履行好。”
技術與政策應相輔相成
何伶俊認為,技術和政策應該是相輔相成,互相交融,形成體系。要解決污泥的問題,僅有技術或僅有政策都不夠,應該是雙管齊下。“技術若是不能體現在政府的意志,那就是沒有生命力的。”
在熱點論壇上,王凱軍教授提出當前的污泥處理處置市場,廣受專家推崇的厭氧消化技術其實是叫好不叫座。對此,何伶俊分析:做技術的對厭氧消化非常推崇,認為它很低碳,可以實現資源的再利用,但是這種理念沒有很好的被政府所理解。這種觀點沒有充分地傳遞到政府耳朵中,進入政府決策者視野,沒有得到政府支持。而事實上,如前所述,污泥的處理處置,主要是政府的責任,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實現更好促進。所以,何伶俊提議,行業中技術上的聲音,一定要傳達到政府的官員們的耳朵里,否則再完美的技術政府不知道,就沒有市場。
同時,何伶俊認為,從促進行業發展的角度,一定要實現技術與政策二者的融合。“作為政府也不能不了解技術,就像如果我們不顧當前的技術支撐,提出一些我們沒有技術支持的一些要求,就會導致二者的脫節。我們的政策一定要跟技術之間相融合,一個政策出臺必須拉動一批技術,這樣才能避免一些好技術叫好不叫座的現象。”何處長表示,一些技術性的活動,她非常愿意參加,并也希望使得一些技術上的東西,轉化為政府方面的行政意志,只有這樣才能推動行業非常有序和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