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將是污泥處理處置的重要趨勢 焚燒反之
污泥的土地利用通常是指在耕地上投布污泥,以利用污泥中的有機物和營養物改善土壤質量為目的的處理方法。從生活污水處理一開始,污泥的土地利用就被認為是益處多且成本低的處理方法。目前這種方法的約束性在于公眾對其潛在威脅的注意力日益提高。在歐盟和美國,尤其考慮到有毒有機物和無機物的存在,和污泥土地利用相關的指導方針和規則都十分嚴格。在歐洲,對于污泥投布耕地的法規十分嚴格,以至于此類污泥處理已經變得很難進行。對于這個問題目前仍存在著爭論。爭論的焦點主要是集中在污泥中穩定存在的內分泌干擾物和多溴化滅火劑的分解產物上。
雖然污泥土地利用還存在著許多爭論,但是污泥土地利用卻是污泥處理處置不可否認的一大趨勢,如上圖為歐盟成員國污泥處理處置的現狀,60%以上的歐盟成員國污泥處理處置方式中土里利用占到了50%以上,其中愛爾蘭、芬蘭達到近80%。美國在90年代以前,其污泥處理處置方式中土地利用僅占30%,而到2005年這個比例已經增長到66%,但污泥焚燒處置方式所占比例一直維持在20%左右。在剛剛結束的某國際污泥會議上,與會的歐洲、美國等40多國家的污泥專家達成了共同的認識,即土地利用將成為污泥處理處置的重要方向,而以土地利用為目的的堆肥和熱干化技術也將成為污泥無害化處置的主要手段。中國水網專家也曾預言,污泥焚燒處理處置方式將會逐步呈減少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