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自:中國環境報
記者:李濤 郝海成
記者近日從陜西省銅川市生態環境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8年,西安一家公司因跨區域傾倒污泥污染環境,經銅川市兩級法院審理目前已終審判決,污染企業被處以80萬元罰款,這是近年來銅川市涉環境保護案中,單筆處罰金額較大的一起案件。
環境違法事實確鑿,責任人整改態度差
2018年6月20日晚,銅川市生態環境局耀州分局環境監察大隊在例行檢查時,在該區孫塬鎮孫塬村四組西北溝內發現污泥運輸車正在向半截溝溝道內傾倒污泥。執法人員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在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的同時將案情及時上報。
接到事件報告后,銅川市生態環境局耀州分局立即抽調5名執法人員組成專案組趕赴現場展開全面調查。銅川市生態環境局耀州分局專案組人員嚴格按照程序,查實西安市利生污泥處理有限公司將西安市第五污水處理廠4000多噸液態污泥運輸到孫塬鎮孫塬村四組村民承包的果園地和半截溝道內違法傾倒的事實。
2018年6月28日立案后,專案組進一步調查取證證實,西安市利生污泥處理有限公司在孫塬村四組西北溝道內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傾倒存貯含有重金屬污染物的廢棄物的環境違法事實確鑿,行為惡劣,違法主體明確,違法直接責任人整改態度差。
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者,銅川市生態環境局耀州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較為嚴厲的處罰決定,其中包括:限其2018年7月30日前將在孫塬鎮孫塬村傾倒污泥清理完畢,罰款80萬元整。
不服一審判決,二審被駁回
耀州區公安機關于2018年8月2日正式受理了生態環境部門對張增榮、焦衛國、趙元景予以行政拘留的建議。
2018年8月18日,西安市利生污泥處理有限公司已繳納罰款80萬元,但對銅川市生態環境局耀州分局就其違法傾倒存貯污泥案做出的行政處罰、查封扣押等決定不服,向耀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18年12月11日,耀州區人民法院一審下達行政判決書,認定銅川市生態環境局耀州分局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處罰適當,原告的訴訟請求于法無據,不予支持,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依法駁回西安市利生污泥處理公司訴訟請求。
2019年1月23日,該公司以不服原審判決為由上訴至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2月27日,市中院公開審理此案,于3月6日宣判,依法駁回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為什么要進行污泥處理處置?
污泥處理處置不合理現象的屢禁屢出,污染事件的歷歷在目,嚴重威脅環境安全。如何合理處置污泥、探討污泥綜合解決方案已然成為我們無法逃避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遵化市有機固廢處理示范項目
一體化智能好氧發酵裝備建設周期短,智能化程度居國際領先地位,可自動完成輸送、混料、發酵、勻翻等環節,可避免人員在臟、毒、臭的環境下工作,無二次污染。裝備處理后的發酵產物用于園林綠化、土壤改良修復、有機肥基質原料、家庭種植花卉等。現今,該裝備已成功應用于唐山遵化、廣西桂林、昆明高新區、重慶彭水、江蘇連云港、內蒙滿洲里等污泥無害化處理項目。使污泥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實現污泥處理處置的產業化發展,讓污泥回歸大地是我們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