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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噸(原目測估算為兩三千噸)化工廢料非法堆積在大橋鎮平湖塘東方碼頭兩個月,滲漏到平湖塘內的污泥污染了河水(7月4日曾作報道)。記者7日從南湖區環保局了解到,這起環保和公安聯合調查的環境污染違法案件已經破獲,非法堆積污泥的肇事者楊旻已于8月5日晚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這起案件正在進入環境公益訴訟程序,將成為嘉興市第四起環境公益訴訟案。
堆放者和企業都受罰
經過環保和公安聯合調查發現,嘉興鑫程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的楊旻,借著規范化處置企業污泥的名頭,與嘉興工業園區內的5家制革、印染企業簽訂了污泥處理協議,陸續將污泥暫存在東方碼頭。根據環保有關法律,該行為屬于未批先建,未落實“三防”(防滲漏、防流失、防飛揚)措施,污泥露天堆放,容易發生二次污染,存在安全隱患。
南湖區環保局對東方碼頭堆積的污泥進行采樣,并送上海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報告,污泥樣品中含有1,2,4三甲基苯和1,3,5三甲基苯,都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1,2,4三甲基苯對眼、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對中樞神經系統有抑制作用,且易燃,具有刺激性;1,3,5三甲基苯對皮膚、黏膜有刺激作用,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痹作用,對造血系統有抑制作用,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和大氣可造成污染,具有刺激性,有毒。
1,2,4三甲基苯和1,3,5三甲基苯都屬于有毒害性的危險物質,肇事者楊旻非法儲存含有毒化學品的固廢危險物質,已經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違法要求,公安機關對其處以5天的刑事拘留。
南湖區環保局已對5家簽訂協議的企業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立案查處,依法可處以1萬至10萬元罰款,對企業的最終處罰金額還將通過公眾評審來確定。同時,南湖區檢察院對楊旻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目前正進入環境公益訴訟程序,將成為我市第四起環境公益訴訟案。
設置全透明的污泥處置流程
一個月內,因污泥非法堆積或傾倒而引發的環境公益訴訟案有兩起,為了預防類似案件的再度發生,南湖區于8月4日召開了固廢規范化處置動員部署會,南湖區環保局與“衛星印染”、“瑞華皮業”兩家企業簽訂了固廢規范化處置及押運協議,區內20家印染、制革企業納入一般固廢規范化處置、加強第三方運輸、規范內部管理的第一批對象,將在8月15日前全部簽約,確保固廢處置率達到100%。
企業一般固廢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通過第三方運輸、委托第三方轉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最終由于第三方貪圖方便,隨意傾倒、處置固廢的情況時有發生。為了規范工業企業的污泥貯存、轉運、處理、利用行為,南湖區環保局設置了一個全透明的污泥處置流程,今后將對固廢的去向全程監管。
“今后,企業產生的固廢不僅由具有專業資質的企業處理,連運輸也由固定企業運輸,不允許有其他運輸單位。”南湖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金配營表示,固廢處置合同必須由固廢產生單位、處置單位和環保局三方簽字,環保局委托一家專門的固廢運輸單位,區內企業產生的所有污泥都必須由這家指定的運輸單位來運送,這家運輸單位負責對污泥的產生量、運輸量進行統計,做到污泥產生量、運輸量、去向全透明,讓不法分子無縫可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