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臺,方案強化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西安市污染嚴重的河渠數量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到203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渭河西安段水生態系統功能全面恢復。
2020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5%
《方案》指出,西安市要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到2020年,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鎮新區建設實行雨污分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到2017年,西安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到2017年底前,實現非汛期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
禁養區內畜禽養殖關閉或搬遷
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今年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
農業水污染防治方面,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在缺水地區試行退地減水,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20年,90%以上村莊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60%以上的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未經批準的自備水井予以關閉
西安市將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21.13億立方米以內。并依法規范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未經批準或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除應急備用和特殊用途用水外,逐步予以關閉。
節水方面,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生活用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同時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
新建項目不得違規占用水域
西安市將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鼓勵鋼鐵、紡織印染、造紙、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
依法淘汰落后產能,禁止新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嚴格控制新建擴建化工、印染等高耗水、高污染項目。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入園(區)。同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
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以改善水質、防范環境風險為目標,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
對違規企業出示“紅黃牌”
每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未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
西安市將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批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到2017年底前,建成全市統一的水環境監測網,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能力。
市政府每年公布全市水環境質量狀況,對水環境狀況差的區縣、開發區,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向社會公告并接受公眾監督,邀請公眾、社會組織等全程參與重要環保執法行動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調查。